名词解释
国企俱乐部——由超大型国有企业掌控经营的俱乐部,他们通常是中国足坛的豪门,财大气粗。同时,他们对于俱乐部的经营管理也极赋国企特色
政府足球——由政府牵头招揽足球投资者的一种行为,通常是政府出钱(税惠)、出地,引来的资本大鳄。他们在俱乐部身上的付出,可以数倍的从政府那里攫取回来。
衍生恶果
案例1之独门家规——某北方国企豪门,自持皇城边上扎根,一直以皇帝近亲为荣,虽然背景雄厚,并且也试过一掷亿金,但大多时候都抠过葛朗台,而又好大喜功,“永远争第一”的口号更是其专用美谈。
更绝的是,中国足球伪职业化11年以来,它还一直对球员坚持“走出去,就别想再回来的”的家训,这种严重违背职业足球规律教条,在21世纪还有生存的机会,弥补了世界足坛的一个记录缺失,可见国企足球对中国足球贡献之大。
案例2之“毁”人不倦——某北方港口城市,其俱乐部也为国企所掌控,虽然投入不小,却常年混迹于甲A、中超的地下阶层。但最近几年,足坛萧条,其国企实力方才显山露水,谁都可以在足球上亏不起、耗不起,但唯独我国企可以。
他们本来有一个留学巴西,号称“四小天鹅”的天才球员,无奈始终打不上主力,年年申请转会走人,但俱乐部考虑到放走他,会对本地足坛“声誉”产生较大的“影响”。上级主管(政府部门)也坚决不同意,认为“天才”就是天才,绝不允许人才流失。总之威逼利诱,软硬兼施,不让走就是不让走,职业球员转会在这里只是虚幌子。
于是,年复一年,教练换了又换,小天鹅也把冷板凳捂了又捂,热了又热。当小天鹅彻底变成了唐老鸭,俱乐部说:“你可以走了!”,可怜这只30岁的唐老鸭,早已断翅难飞了。中国又何止一个小天鹅,“毁”人不倦的根本原因在于,国企就是国企,所以可以违背市场规律,宁废人,不救人!
案例3之巨额盈利——某北方大省的俱乐部,真可谓之富比石崇呀,垄断本省百姓之电费,钱多的无处使。用来创业?没那份能耐;用来扶贫?没那份热心;用来搞教育?没那么傻!钱还是用来搞足球把
又投钱、又划地,几亿的票子说砸就砸,买球员哗哗几千万不眨眼。年终财务报告出来:巨额盈利!可不,新建的基地连同地皮好几个亿,此乃俱乐部的“收入”,再减去球员投资的几千万,俱乐部一举扭亏为盈!总经理面对记者的话筒,泪盈满眶,激动万分:“我们要打造中国的百年黄驴。。。。。”
案例4之百万年薪——中超比赛平均上座人数区区数千人,俱乐部商务开发程度基本为0,球员能力平庸素质低下。。。。。。即便如此,拿2、300万年薪的球员大有人在,因为这些高薪者虽然烂,但是大部分球员都比他们更烂,为了争抢这些垃圾当中的易拉罐和报纸,俱乐部拍出百万年薪也在所不惜。
试问,如果花的是你们家自己的钱,你会舍得把几百万就这样扔给这帮糙哥吗?如果不是在足球市长、足球省长那里拽到了数倍的利益回报,你会如此不计成本的投入到“中糙”中吗?如果几年前这些所谓的“足球市长”和“足球省长”是因为民生而不是足球高升,现在还会有如此之多钻营此道者,并前仆后继吗?
案例5之资本大鳄——有国企和政府撑腰的俱乐部富得流油,没有这些背景的就惨了,吃了上顿没下顿,谁叫你不是公家饭呢?为了生存,只能投靠于资本大鳄的旗下了。混得好的,跟着带头大哥的XX系还有口饭吃(如某东北沿海大鳄);混得不好的,老大咣当入狱,小的们就只能受控或者委身于黑社会(如南方数支球队),不定期打几场假球来谋身了。这年头跟旧社会有点像,搭不上军统百道的车,就只能跟斧头帮跑腿了。
没办法,谁叫国企和政府足球做坏了市,贫富悬殊的最终结果就是这样——人吃人的足坛呀。
案例总结:
只有自己家的孩子,父母才会舍得付之心血。同样的道理,只有真正的俱乐部经营者,才会把全部心血都投放到俱乐部上。悉心培养俱乐部的年轻球员,提升俱乐部的造血功能,中国足球才有希望。那些妄想借助足球升官发财的投机者,升的是自己的官,发的是政府(人民)的财,这种人能搞好足球吗?如果这些国企和大鳄都远离中国足球,少了这些哄抬物价的流氓,我们的足球市场才会恢复秩序。
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,说白了:就是请你花自己的钱玩中国足球!宁愿要一百个抠门金德,也不要一个所谓的中国皇马!
